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地方党委的工作水平,加强地方党委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近日派出检查组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
党中央1996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规范地方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党内法规。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曾于今年8月1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近几年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督促检查。目前,各地自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派出检查组,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查。
为了搞好这次检查工作,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选派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担任检查组组长,并召集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论述。目前,检查组正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查工作。